1997年7月29日,距147团场15公里处,为抢摩托车,枪杀一名农民,埋在附近的土丘中,尸体一直未被发现,直至白宝山被抓后指认。

1997年8月8日,凌晨,白与吴闯入距147团50公里的149团场一营警务区警长姜某的宿舍,枪杀姜某及治安员时某,拿走姜某的“五四”式手枪,迅速驾摩托车离开。

两人向着即将轰动全国的特大抢劫杀人案的作案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进发。

1997年8月14日,两人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踩点,并在附近的新疆大学校园内预先挖好埋枪埋钱的土坑。当晚返回石河子147团场。

1997年8月18日,两人携带武器来到边疆宾馆,当天已经接近收市,两人决定今天不动手,把枪藏到新疆大学内的坑中,住进附近的铁路医院招待所。

1997年8月19日,早晨,在边疆宾馆入口处抢劫现金人民币约140万元,打死7人,伤5人。将钱、作案时穿的衣服、枪埋好。逃窜回到石河子147团场。作案后,吴经常催促与白一起取钱,白动了杀掉吴的心思。

1997年8月22日,两人冒险到警察严密排查的乌鲁木齐,从掩埋处取出手枪一支,返回住地。白宝山提出取钱后从乌市直接回北京。

1997年8月23日,白宝山提出离开新疆前到天池玩儿一趟。吴产生怀疑,偷偷将白与其情妇谢某的的家庭住址写下来交给弟弟吴子兵。

1997年8月26日,在天池大锅底处,白把同伙吴子明枪杀,又用铁锤猛砸其头部,然后将其焚尸。

1997年8月27日,白与谢从天池回到乌鲁木齐。

1997年8月28日,清晨,白与谢来到新疆大学将钱挖出。将140万现金藏入事先买的两件军用马甲中,两人一人穿一件,当天乘火车离开乌鲁木齐。

1997年8月31日,两人到达北京西客站,回到位于北辛安的家,白给谢11万,并允许谢拿钱回四川老家看望家人。白宝山给母亲1万元钱,说是在新疆做生意赚的,母亲分文未动,塞入一只粉红色袜子中,于白宝山被抓捕后原封不动地交给警察。

1997年9月2日,谢某乘飞机离开北京飞往老家——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白送走谢后旋即后悔。其实白早有除掉谢某之心,甚至在石景山附近暗挖好了尸坑,并几次试图激怒谢某,但都被谢的百依百顺弄得下不了手。

五、不忍当着母亲面杀人

与此同时,公安干警出动大量的警力,逐步走访排查,确定白与谢有重大嫌疑。1997年9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与刑警大队的三名侦查员来到了白宝山的家,对开门的白宝山说:“你的户口办下来了,8月25日批的,跟我们去趟派出所办理一下手续。”白宝山冷静地说要进屋拿件衣服,实际上是想进屋拿枪进行最后的反抗,但母亲突然走出来,问其发生了什么事情,白迅速放弃了抵抗的念头,顺从地跟随警察离开。

当白宝山走出家门口时,早已埋伏好的民警一拥而上将白宝山擒获。事后白宝山交代说:“我本来想拿枪打死他们,可是,我母亲进来了,我就不能打了,我不忍心当着母亲的面杀人,我做不到。”至此,罪大恶极的,1996暨1997年全国一号案件主犯白宝山终于落网了。